
我微微一笑,沒有回答。
兩年前,她對我說「滾蛋」的語氣還在耳邊。
那個時候,我哭著問她:「媽,我只是想留下點屬於他的東西,連這個資格都沒有嗎?」她卻冷冷地甩下一句:「你一個外人,有什麼資格?」外人。
這個詞像刀一樣刻在了我的心上。
那年,我24歲,丈夫剛剛因為車禍去世。
他是我大學同學,我們戀愛四年,結婚不到一年。
他走得匆忙,甚至連一句告別的話都沒有留下。
而我,還沒從失去他的痛苦中緩過來,就被婆婆趕出了家門。
「88萬賠償款是我們家的,你一個外人憑什麼惦記?」她的聲音冷得像冰。
我死死攥著手中的離婚證,告訴自己不能和她爭吵。
丈夫去世后,我才知道,他並沒有來得及把我們的婚姻登記在戶口本上。
婆婆一口咬定,我不是他們家的媳婦,而那份賠償款,和我沒有半點關係。
「媽,我不想要錢。
我只想留下一點屬於他的東西……」我哀求著,「他走得那麼突然,我什麼都沒有了……」
可婆婆根本不聽我的解釋。
她當著一屋子親戚的面,把錢揣進包里,又指著門罵我:「你趕緊滾!我們家不養閑人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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