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藝人雞排妹(鄭家純)法律戰又輸給網紅陳沂了!雞排妹曾因洩漏陳沂手機號碼,違反《個資法》遭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。
事後陳沂不斷在社群以「前科犯」「前科太太」稱呼雞排妹,後者不滿也依《個資法》提告,卻遭檢方打臉,去年底裁定不起訴。
雞排妹不服上訴,如今又遭高檢駁回,看到冤家淪為國家雙重認證的前科犯,陳沂忍不住發文嘲諷「天啊,這真的太丟臉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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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排妹因洩露陳沂電話被判有罪定讞後,不滿對方頻頻以藝名、本名(鄭采勻),以及「前科犯」「前科太太」稱呼她,並公布她的犯罪紀錄,也控告陳沂違反《個資法》。
不過檢察官認為,雞排妹被判刑早被媒體揭露,雞排妹的藝名、本名屬合法公開資料,且未發現陳沂非法使用個資犯罪,罪嫌不足,故對陳沂不起訴處分。
雞排妹不服再議,指控陳沂違反《個資法》保障的「犯罪前科」資訊,仍遭高檢打臉。
根據陳沂今(6日)公布的處分書,高檢署檢察官認為,雞排妹一、二審遭判有罪公眾皆知,若自行解讀稱呼「前科犯」是違反《個資法》保障的「犯罪前科」資訊,並不合理,否則報導犯罪定讞新聞的記者,豈不是全都違法,認為雞排妹再議無理由,予以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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